又一药品被暂停采购一年!

10 月 21 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通知,根据《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51号)的相关规定,暂停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采购资格 1 年。


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并不是上海市第一个暂停采购的药品,今年 9 月 1 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就曾发布通知,暂停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规格:2ml:50mg)采购资格一年


以上药品暂停原因在通知中没有具体说明,不过按照通知,上海的处罚基于《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51号)的相关规定,这份通知发布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


按照 2018 年该通知《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中第四点“挂网议价监督”说明,“生产企业应如实向市药事所申报药品基础信息及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如采购价格信息存在错报、漏报的,经核实将暂停该药品采购资格一年;同企业一年内累计发生 3 次(含)以上的,将暂停该生产企业所有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范围内药品采购资格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