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药企被药监局公示处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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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被公示处罚的企业为广西梧州市桂康药业有限公司和桂林新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经查实,广西梧州市桂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莲子心(批号:190639)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被认定为劣药。为此,自治区药监局于2021年4月1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其中生产莲子心(批号:190639)28.6kg,销售13kg,当事人主动召回4663.5g。本案货值金额为7436.00元,违法所得为2167.49元。


此外,自治区药监局对桂林新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公司在医疗器械注册证已过期,未延续取得有效期内的注册证的情况下,仍在生产和销售定制式义齿。从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4月30日生产定制式固定义齿171颗,销售给“永福肖毓连口腔”、“经迎春口腔”等单位,销售金额8275元;从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4月30 日生产定制式活动义齿22付,销售给“钟山微笑口腔”、“林军牙科”等单位,销售金额1000元。


【处罚结果】基于上述的违法事实,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对广西梧州市桂康药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劣药莲子心和违法所得,并处于货值金额一倍的处罚共7436.00元。以上罚没合计共9603.49元;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桂林新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9275元和处罚款三万元整。


5家药企被处罚


无独有偶,医药健康地方台注意到近日山东省、上海市、安徽省、四川省、辽宁省药监局均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


梳理这五省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安徽亳药千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是因为生产销售劣药被罚;上海鑫惠莱贸易有限公司被查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被罚;辽宁王牌速效制药有限公司被查编造药品生产记录、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处罚;威海威高医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的产品。


以上企业均都被处予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处理。其中辽宁王牌速效制药有限公司处罚力度最大,因为编造药品生产记录、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药监局据对此予以“没收氨咖黄敏胶囊182070板;处罚款合计4196823.50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三个月;对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兼质量受权人禁业二十年”的处理。具体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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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随着各省药监局对药企违法行为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一旦企业被查实违反相关规定的,那么将会受到严惩。还望广大药企做好合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