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将于11月1日起执行!

       10月29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的公告。


3


      公告内容显示:根据《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及《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要求,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一批101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审定,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云南省发布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据文件显示,此次执行的101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包括西洋参、槲寄生、土贝母、荆芥穗、皂角刺、麻黄(草麻黄)、小蓟炭等。具体名单如下:


3


内容来源 | 云南省药监局